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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办理指南
    作者:山西省财…    办事指南来源:http://www.sxscz.gov.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9

     

    一、行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章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二、办理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公民

    三、办理程序:

    1.报名前一个月左右南宁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公布当年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和报名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

    2.报名时间为每年四月或五月,考试时间为当年九月中旬。

    3.考生在考前一个月左右持有关证件领取准考证。

    4.考试结束后,按全国(省)统一时间通过16886907电话查询成绩,合格者到南宁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领取成绩合格条。

    5.五年内一次或累计五科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办理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证书由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

    四、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五、收费标准:考务费:55元/科;收费依据:桂价费[200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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