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家电下乡强农惠农、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作用,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 一是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彩电从3500元提到7000元,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3500—7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冰箱(含冰柜)从2500元提高到4000元,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40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手机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1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000元—2000元每台按130元定额补贴;洗衣机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2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000元—3500元每台按260元定额补贴;壁挂式空调从2500元提高到3500元,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35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落地式空调从4000元提高到6000元,4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4000—6000元每台按520元定额补贴;电脑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3500—5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太阳能热水器从4000元提高到5000元,4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4000—5000元每台按520元定额补贴;储水式电热水器从1500元提高到2500元,1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500—2500元每台按195元定额补贴;燃气热水器从2500元提高到3500元,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35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电磁炉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6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600—1000元每台按78元定额补贴;微波炉从1000元提高到1500元,1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000—1500元每台按130元定额补贴。公布的中标家电下乡产品价格为销售最高限价,企业应随成本下降及时降低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二是在现有九类产品之外,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农民需求选择一个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增选的补贴品种应为家用电器类产品,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产业集中度较高,产品技术较为成熟、安全有保障;有较为健全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 三是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国有农场、林场职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四是要切实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原则,切实履行财政管理监督职责,不断探索适应本地实际的补贴审核兑付办法,本着既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又方便农民的原则,加快补贴兑付进度。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对假冒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下乡产品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二0一0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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